基金委就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與結(jié)題等有關事項發(fā)布通告
2011-12-14 來源:中國聚合物網(wǎng)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為做好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申請和2011年應結(jié)題項目的結(jié)題等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工作組設立
自然科學基金委設立“項目材料集中接收工作組”(以下簡稱集中接收組),負責接收依托單位統(tǒng)一報送或郵寄的項目申請和結(jié)題材料。自然科學基金委不接收個人直接報送和非依托單位報送的項目材料。
集中接收組在自然科學基金委行政樓101房間辦公,2012年3月16-20日期間在中德中心多功能廳辦公。
二、項目申請
(一)關于項目指南
根據(jù)《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自然科學基金委在2011年12月發(fā)布《2012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引導科學技術人員申請項目。
2012年起,自然科學基金委對資助格局及資助政策進行部分調(diào)整:
1. 設立“優(yōu)秀青年科學基金項目”。
2. 在面上項目中設立“青年科學基金-面上項目連續(xù)資助項目”。
3. 將湖北省恩施、湖南省湘西以及四川省涼山、甘孜和阿壩等5個少數(shù)民族自治州列入地區(qū)科學基金項目資助區(qū)域。
4. 依托單位應提交本單位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清單并對清單所列項目統(tǒng)一提供書面承諾:保證在站博士后人員獲得項目資助后,延長其在站期限至項目資助期滿并負責解決其延長期間的生活費用;或者出站留在依托單位繼續(xù)從事相關研究。否則,自然科學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員的項目申請。
有關具體內(nèi)容和要求,請認真閱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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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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