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可以吸取的警示
中國可以從BP事件中吸取怎樣的經驗教訓?首先,一定要讓讓公眾了解真相是怎樣,政府是怎樣反應,這也是中國政府在2005年松花江苯泄漏事件中的經驗教訓。BP最初估計泄漏量是每天5000桶。但是,當他們被迫放出海底實況錄像時,專家很快計算出泄漏量竟在每天35000和60000桶之間。現在美國公眾可以每天通過直播看到泄漏的流量和堵漏的措施,民意的力量可以給政府和BP公司壓力。
其次,這次事故也顯示出當石油公司進行高危險的活動,建立額外預警措施的重要性。考慮到這種泄漏的可怕后果,應該像挪威那樣,在防御上多線并行,阻止井噴。
第三,BP事件顯示出采取嚴肅的環境影響評估和緊急應對計劃的重要性。剪切和粘貼以前的應急計劃只能滿足程序要求,但對實際防止或應對潛在災難的價值很小。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該完全依靠石油公司保證清理的責任。
最后,BP事件和在中國大連發生的輸油管爆炸事件,都應該引起對于減少礦物燃料的依賴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度關注。日益增長的能源需求,促使石油公司在更遙遠更邊緣的地方探索石油儲備,也使環境損害的風險急劇增加。不管在中國還是美國,整個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應向更有效的可再生能源轉向,可以減少由石油泄漏和氣候變化兩方面帶來的環境災難的風險。
BP公司將面臨著巨大的懲罰:可能超過200億美元的民事罰款、刑事指控、已經同意支付的200億美元的巨額賠償,這無疑會使得整個石油行業更加謹慎。聯邦政府正暫停批準深海采油,直至這類開采活動能被證明不存在災難性的環境風險,亦將會有規制石油泄漏可能性的新法規的出現。
BP事件也促使公眾日益關注美國政府通過高額補貼來刺激國內開采的武斷做法。諷刺的是,1995年通過的一部法律免除了石油公司進行深海石油開采須付給政府的特許權使用費,這實際上鼓勵了他們追求更加危險的開采活動。雖然石油公司依然是強大的政治力量,但經此一役,國會也許會減少石油公司的稅收優惠,增加他們在石油泄漏事故發生后的責任限額。
很顯然,BP事件讓奧巴馬政府試圖以默許擴張石油開采來贏得兩黨支持總量管制立法的努力突然停止,但是泄漏事故也意外形成了公眾對可再生能源、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量的立法的更廣大的支持。一直以來,幾乎所有的環境災難都帶動了環境立法的進步,也期望BP事件最終會將引導我們在環境法方面的增強和改善。同時BP事件亦提醒中國應有預防性地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