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日前,國家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來到巨化股份公司,完成了聚氯乙烯(PVC)反傾銷案實地核查工作。
2003年9月,商務部終審認定從美國、韓國、日本、俄羅斯和臺灣地區進口的聚氯乙烯存在傾銷行為,并從2003年9月29日起征收為期五年的反傾銷稅。
去年6月,包括巨化股份公司在內的8家企業,代表中國大陸PVC產業向國家商務部正式遞交反傾銷期終審調查申請書,請求裁定維持該反傾銷措施。
2008年9月28日,商務部發布公告,決定自2008年9月29日起對原產于美國、韓國、日本、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氯乙烯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復審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對從2003年9月29日起實施的聚氯乙烯反傾銷案是否延期進行裁決。假如本次反傾銷案得到有利于我方的裁決,我國將在今后五年繼續對原產于美國、韓國、日本、俄羅斯和臺灣地區的進口聚氯乙烯征收反傾銷關稅,此舉可有效控制聚氯乙烯產品進口,擴大國內聚氯乙烯行業在大陸的市場占有率,有效保護民族工業的發展和壯大。
巨化股份公司供銷部人士介紹,復審調查時限自2008年9月29日起,將于2009年9月29日前結束,除了“巨化股份”等8家申請企業外,國內還有12家支持維持反傾銷措施單位,商務部公平貿易局會匯總分析這些單位的期終復查調查情況,并做出反傾銷案是否延期的裁決。